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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司法局七项举措落实全国和省、市、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 日期:2010-09-2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重点抓好“四个服务”。即:加强服务,通过巩固深化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律师管理等工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不断扩大法律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使法律服务工作更加广泛、更加深入、更加有效;主动服务,围绕中心工作,树立大局意识,加强联动互动,做到主动作为、主动协调、主动参谋,实现“小机关大服务”,深挖服务潜力;保障服务,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及时。通过开展“四个服务”,进一步强化该局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依法行政工作的长效机制。重点在落实《珠三角发展规划纲要》、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重要领域,加快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阳光政府”。落实政务公开,对区局做出的重要决定、决议以及律师管理、法律援助等在区司法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四是进一步健全行政监督体系、落实行政问责制度。通过聘请公、检、法、人大、政协和企业在内的社会监督员,加强对该局各项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是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实施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六是进一步加大对律师投诉案件的监督和管理。七是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采取中心组学法和听取专题法制讲座等方式进行。每季度学法不少于1次,每年专题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局机关公务员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以提高全体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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