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司法局组织部分律师代表召开应对和防范虚假诉讼专题会议。会上,与会律师认真分析了宝安区虚假诉讼案件的总体情况、主要类型、产生原因和应对措施。
虚假诉讼案件的主要类型有: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为被告人的借款纠纷案件;关联企业之间以虚假诉讼转移财产或谋取非法利益;被执行人利用虚假诉讼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产生虚假诉讼的原因有:在民事诉讼中缺乏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措施;在虚假诉讼被侵害人缺乏救济途径;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给当事人以极大的利用空间;我国现行刑事对虚假诉讼没有规定具体的刑事责任。
针对虚假诉讼案件,提出以下应对措施:一是建立立案警示和虚假诉讼嫌疑报告制度。建议各区法院在立案窗口设立有关虚假诉讼的警示宣传,在诉讼须知中告知虚假诉讼的法律后果,合理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二是完善审判管理考评体系。目前,法院调撤率、发回改判率、上诉率等都是评价法官和法院工作成绩的重要指标,过分强调这些指标,会导致某些法官放松对案件事实的审查,给虚假诉讼以可乘之机。建议法院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考评体系,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价法官的工作。三是构建区域内联网信息共享平台。法院应先立足于现有的内部局域网,建立全院范围的案件信息共享沟通机制,案件审判信息对代理审判员以上人员开放,从而在全院范围内有效防范遏制虚假诉讼。在此基础上,扩大到全市范围,从而从源头上根除虚假诉讼。四是完善民事调解制度。在民事调解的原则上,增设“不违反公共利益原则”,即当事人的行为除符合民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还应不违反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在诉前调解中的作用,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无争议的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将案件移交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法院不予立案。五是加大法院对诉讼主体、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六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通过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打击虚假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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