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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建法治城市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来源: 日期:2010-07-19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为了掌握全市法治城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法治城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7月13日,市依法治市办在盐田召开创建法治城区试点单位工作会议,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新安街道、龙岗街道、东和社区等六个试点单位介绍了创建法治城区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创建法治城市试点单位的工作正在扎实有序的开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试点单位的党委都高度重视法治城市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将法治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当地中心工作任务。宝安区、龙岗区还召开创建法治城区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落实。各试点单位创建工作都能围绕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目标明确,措施扎实。各试点单位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明确创建目标,制定了具体的创建方案。龙岗区为了保证创建活动有效开展,还成立了七个协调指导小组,分行业协调、指导“法治龙岗”创建活动。三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试点单位创建工作都能围绕重点工作,力求工作实效。如盐田区东和社区在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方面成效显著, 2008年居委会成员换届选举采取直选方式产生,参选率达到97.6%;宝安区新安街道推出的“1+3劳资恳谈机制”,有效促进劳资和谐,使辖区劳动关系呈现了“四个明显下降”,即欠薪垫付资金数额同比下降78%,重大劳资纠纷同比下降56%,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同比下降17%,劳动投诉同比下降41%。四是遵循规律,开拓创新。各试点单位遵循法治建设工作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开拓创新,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措施。如宝安新安街道2009年推出 “移动调解室”, 集矛盾排查、矛盾调处、宣传教育三大功能于一体,自开设以来,共排查各类矛盾隐患702宗,调处民间纠纷589宗,其中重大群体纠纷46宗,有效维护了社会治安。该街道在海华社区开办的“法律超市”,集法律阅览、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于一体,有效满足了市民的各种法律需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龙岗区根据行业特点,制定了七个分行业的法治创建标准,福田区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对推动我市法治城市建设都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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