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和服务中国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确定在2010年司法考试报名和资格申请期间,允许中国台湾报考人员在台北市提交相关材料,由受委托的岛内社团法人机构办理接收和转递事宜。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意见,深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与中国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日前就简化中国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有关程序事宜进行了协商,达成共识,并于7月3日在《法制日报》、《深圳特区报》、中国普法网、深圳市司法局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明确中国台湾居民选择深圳市考区报考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并由中国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代收和转递报名材料的报考程序和办理方法。
据统计,今年网上报名选择深圳市考区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中国台湾居民近200人将受益于此项便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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