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环境保护,确保人员与周边环境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市第一劳教所与市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签定了《工商业废物处理协议》。
该协议约定处理的固废物主要有:废油墨、废洗版水、废抹布、废油墨罐及废旧电池、废灯泡等。同时该所还分别在生产区及办公区设立了封口紧密的回收箱,按不同品种分别包装,指定专人负责,回收运送,并与市危险废物处理公司人员进行危险废物交接,双方工作人员认真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确保废物不随意排放、弃置、转移及外泄。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通过以上措施,市第一劳教所将市委市政府发展循环、低碳经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号召落到实处,也为该所劳教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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