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强化“调解优先”纠纷化解理念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管理

来源: 日期:2010-06-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市局基层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提出以下工作思路:

  一是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贯彻司法部关于司法所建设的要求,在较高标准基础上继续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龙岗区龙岗街道司法所为试点,提高司法行政标识悬挂、门面外观建设同一水平,加大司法所工作职能的宣传力度。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方法,完善市、区两级司法所干部培训制度,开拓司法所长工作思路,提高司法所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是夯实人民调解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219个,涵盖全市所有街道、社区,企事业、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也取得长足发展。为进一步壮大调解员队伍力量,提高兼职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市局基层处与团市委及市义工联合会起草了《关于建立人民调解义工队伍工作方案》,拟吸收具有专业知识的义工为人民调解员,使更多热心于人民调解工作而又具有较高法律知识的人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和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人民调解进交警”福田现场会精神,大力推进并规范人民调解参与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纠纷调解工作;抓住机遇,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12个人民调解参与医患纠纷调解试点工作,高标准高起点建立试点单位医调室建设,探索建立资源整合、联动互动的医患纠纷解决长效工作机制,为下一步全面铺开总结经验。

  四是大力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下半年将重点推进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子工作,充分加强司法所与律师所的联系,通过结对子引进更丰富律师资源参与人民调解等公益法律服务,完善律师所与社区的合作机制,强化司法所对社区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公民自治和社区治理水平。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