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司法局适应公民社会转型的内在要求,服务政府推进社区自治的中心工作,强力整合普法依法治理、大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资源,积极推进社区自治。一是将社区自治有关内容写进全区《2010年依法治区(普法)工作要点》,加大社区自治法律宣传的力度。利用“学法大家议”社区普法互动平台,引导社区群众通过民主协商处理社区事务,实现自我管理。开展百场法制讲座、百场法制电影、百场法制挂图巡展的“三个百场”进行覆盖式普法,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特别是责任、义务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自治能力。二是不断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社区和物业小区广泛设立调解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社区自治主体的调解职能,借助社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工作平台,调解社区居民之间的矛盾,促进社区自治。三是组织辖区律师和社区“结对子”,通过法律进社区特别是律师进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及其他法律服务,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大餐”,努力培养群众依法自治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四是充分利用社工、义工、志愿者资源,配合街道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引导社工整合各种资源,利用专业知识和技巧,开展心理咨询、就业辅导和家庭关爱帮助,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福利水平,为特殊人群提供特殊服务,推动社工帮助和矫正对象自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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