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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新区“人民调解宣传月”工作成效显现

来源: 日期:2010-05-3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光明新区综合办积极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取得显著工作成效。截止5月20日,新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90宗,调解成功1246宗,履行1241宗,调解成功率达96.6%,“有纠纷,找调解”的理念深入人心,人民调解成为新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新区综合办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分管领导多次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深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亲自协调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二是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宣传月”活动。新区综合办根据市司法局部署,结合光明新区实际,制定了《光明新区2010年“人民调解宣传月”实施方案》,并印发相关单位贯彻落实。5月14日,组织公明、光明司法所,联合信访办、劳动办、社区工作站等单位,在辖区人口密集区域举办了2010年人民调解宣传月宣传咨询活动。三是加大力度,完善机构和制度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大力推进企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动员组织司法所积极参与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工作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四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在加强专职调解员管理和使用的同时,充分发挥社工力量,将12个社工纳入调解员队伍,充实调解队伍力量;加强培训,注重提升调解员的业务素养;积极贯彻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新区和办事处两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五是加强信息整理,及时反映人民调解工作情况。从2009年4月份开始,新区综合办认真组织编印每月一期的《光明司法》,从基本数据、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多方面反映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总体情况,为领导了解掌握新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及时推进相关工作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有效地扩大了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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