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检察院驻市第一劳教所检察室在认真履行执法监督工作职责、从严落实工作责任制的同时,通过采取“宣、教、访、查、纠”等方法,及时为劳教学员解决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效维护了劳教学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劳教学员一致好评。
一是通过大队宣传橱窗和所内《新岸》小报等,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宣传法律知识,让劳教学员全面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驻所检察室的职责、任务及业务范围。二是积极参与对劳教学员的教育改造工作。每月定期组织新入所劳教学员上法制教育课,通过教学互动,解答劳教学员的疑问,倾听他们反映的困难,引导劳教学员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树立健康的思想行为,做一名良好的社会公民。另外,检察室民警充分利用在劳教学员中的特殊信任,积极协助该所民警做好对难改、抗改人员的转化工作,使许多重点、难改劳教学员得到有效转化。三是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查清举报事实。为加强同劳教学员的沟通,及时了解劳教学员在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驻所检察室在每个大队设立了举报信箱,每天收集举报信件,对举报问题认真查证,给劳教学员满意的答复,特别是对执行劳动教养不服的劳教人员,驻所检察室经查证符合行政复议和申诉情况的,全力为他们提供法律保障。四是查纠问题,维护劳教学员的合法权益。驻所检察室民警经常深入大队,走访了解劳教学员遇到的问题。在走访中,有劳教学员反映,在羁押过程中个人款物被公安民警扣押(保管),没有及时返还。检察室民警不辞辛苦,逐一落实,找回扣押(保管)款物,有效维护了劳教学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劳教学员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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