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光明新区采取五项举措,积极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保障,确实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在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核拨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近30万元;新区财政每年核拨经费50万元,设置专项救助金,用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二是建章立制,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制定《光明新区办理法律援助事项暂行办法》,对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内容、程序、要求,法律援助案件档案的管理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办法等做了规定。三是积极配合,为市法律援助处在新区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新区多方协调、沟通,为市法律援助处工作站进驻落实办公场所,确保工作站于今年2月顺利进驻新区信访大厅并正式开展工作。四是认真筹划,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对新区法律援助工作进行部署。五是创新工作机制,认真编印《光明司法》。每月初编印一期《光明司法》,及时刊载法律援助工作进展、典型案例、基本数据等,为新区各单位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为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新区领导了解和掌握新区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及时推进相关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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