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南山街道辖区登良路某房一名四川籍装修工人吴某在施工时突然倒地,经送医抢救不治身亡。
接到消息后,南山司法所立即派出工作人员前往了解情况,安抚从四川远道而来的死者家属。据了解,由于地板浸水,该房业主请郑老板重新装修地板,而郑老板将活转包给胡老板,胡老板又请了吴某负责施工。根据医院资料,吴某自身患有高血压(3级,极度高危)、肺部感染、急性肾功能不全、代谢性酸中毒等严重疾病。
在全面了解相关情况后,南山司法所立即组织各当事人召开了协调会。死者家属要求业主与两位包工头共赔偿6.8万元,但三方当事人均认为死者因自身疾病而死亡,己方没有任何责任,对赔偿金额及比例分配也存在很大分歧。为尽快解决争端,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各方当事人协调沟通,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经过工作人员的辛勤努力,最终各方达成了协议:业主与两位包工头一次性补偿吴某医疗费、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等共计5.7万元。鉴于死者父母双亡,妻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儿子是智障人士,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情况,为帮助其家属解决实际困难,司法所工作人员还专门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了相关情况,为死者家属争取到了相关救助。
司法所的热情服务给死者家属带去了极大的安慰,他们特地给司法所送来一面写着“热情服务,执政为民;无私奉献,温暖万家”的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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