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宝安区召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总结会议暨区政府法律顾问聘用仪式,11名资深律师被宝安区第四届政府聘为法律顾问,区委常委、区委区府办主任戴斌受区长李文龙的委托为林昌炽、张丽杰等11名律师颁发了聘书。
宝安区政府从2007年开始,采用“一对一”服务的方式为每一位区领导聘请一名法律顾问。四年来,11名政府法律顾问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协助处理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2009年,11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行为审查283次;参加重大事项举行的法律顾问会议32场;对民乐新村旧改项目处理等重要法律顾问事项提出法律意见77份;全年共协助审查区规范性文件28件;审查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责任书、意向书29件;同时,还积极参与宝安公交专营改革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圆满的完成了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戴斌指出,宝安区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政府重大决策、重大事件处置、重要文件制定等都会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针对2010年的法律顾问工作,戴斌同志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履行职责,在做好具体事务和个案处理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对重大决策和民生热点问题的事前研究和法律风险防范;二是继续探索改进法律顾问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深化“一对一”顾问服务内容,探索建立团队服务模式;三是加强对各部门和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指导各部门、街道法律顾问积极主动介入政府法律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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