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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司法局加强艾滋病防治法制宣传推动示范区创建

来源: 日期:2009-12-0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福田区为国家卫生部将确定的深圳市唯一的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福田区司法局结合实际,专门制定《艾滋病防治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方案》,推动艾滋病防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艾滋病防治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科,负责日常工作,指定信息联络员,加强创建工作中的信息报送工作。(二)理顺工作思路。采取“深入动员、分类指导、创新方法、推广经验”的思路,动员街道、社区法制宣传力量,针对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法制宣传手段和方法,宣传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推广法制宣传经验。(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艾滋病法制宣传长效机制,深入社区、企(事)业单位,采取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及艾滋病防治的相关政策。(四)坚持“四个结合”,做好特定日宣传工作。结合“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三八”妇女节、“6.26”国际禁毒日等,开展“防治艾滋,消除歧视”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五)开展援助宣传。利用“福田法律服务网”,开展艾滋病防治法制咨询工作;加强艾滋病防治法制电话咨询;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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