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龙岗区召开“法治龙岗”创建工作会议,龙岗区副区长曾稳高,区依法治区办主任、司法局局长何旅华和全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道的领导,以及区政府确定的14个创建示范单位的领导参加了会议。
目前,龙岗区已制定了《法治龙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从街道、社区、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企业中挑选了14个单位作为创建示范点,待取得创建经验后向全区推广。会上,曾稳高副区长指出,要围绕“努力把龙岗区建设成为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司法高效公正、市场运行开发有序、公共管理高效规范、社区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城区”的目标,以开展“法治龙岗”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曾副区长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法治龙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掌握要领,循序渐进制定出符合龙岗特色和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让“法治龙岗”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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