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劳教所始终把维护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有效地促进了场所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改造质量的提高。一是切实维护劳教人员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经常教育干警坚持文明执法,杜绝出现打骂、体罚、虐待劳教人员的行为。二是依法维护劳教人员合法的民主生活权利,充分保障劳教人员的会见和通信自由权,大力畅通劳教人员申诉、检举、揭发、控告等行使民主生活权利的渠道。三是严格保护劳教人员的财产权,对劳教人员收容时带入所内的个人合法财物认真清点,开具清单,做好前期保管和后续返还工作;对劳教人员亲朋邮汇来所的财物及时处理;在内部劳动管理上,认真执行低工资制。四是确保劳教人员享有接受各种教育的权利,提高劳教人员的综合素质。五是注重保护劳教人员的劳动权和医疗保健权。严格控制劳教人员劳动时间,定期组织劳教人员进行体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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