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办理减刑案件,保护罪犯合法权益,同时配合法院加强对刑事案件附加财产刑的执行,深圳监狱于今年6月初开始在减刑工作中试行推荐减免罚金刑制度,并专门下发《关于在减刑工作中试行减免罚金刑的通知》(深监刑[2009]9号),对推荐减免罚金刑的条件、程序进行了规范。截至今年8月底,深圳监狱共推荐了10名罪犯减免罚金。
该项制度的实施,给予了那些改造表现优秀,但确实无力缴纳罚金的罪犯机会,稳定了他们的改造情绪,促进了他们的改造积极性。该项制度也得到了其他罪犯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了他们对我国法制的信赖,促进他们努力改造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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