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我市统一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来源: 日期:2009-09-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日前,经省司法厅批准,我市7家公证处进行了更名,并统一执业区域为全市范围。原七家公证处分别更名为: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公证处、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公证处、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公证处、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公证处。

  从2009年9月12日起,我市各公证机构开始启用新印章,公证员开始启用涉外签名章,并从此日起统一执业区域,7家公证机构均在全市范围内平等执业。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