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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试行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

来源: 日期:2009-09-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罗湖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自5月份挂牌以来,已成功调处交通事故纠纷170多宗。近日,罗湖区法院、区司法局和交警大队等部门联合推出多项联动措施,推动交通事故接警、调解、诉调对接、财产保全、法律援助等环节有效衔接,试行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该机制整合司法、交通管理、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等资源,避免了当事群众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在交警、法院、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组织之间来回奔波,将涉案交通事故纠纷在交警部门一站式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一是直接调解。交通民警接警后,将已经过事故责任认定并可以调解解决的事故纠纷直接交付驻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纠纷在交警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之间的无缝衔接。调解员无须对交通肇事事实和事故责任重新调查,而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纠纷进行直接调解。二是“诉调对接”。将诉讼和人民调解效力衔接机制引入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对经审查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协议书,根据当事人的诉请,由法院制作与判决书具有相同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财产保全。对交通肇事一方当事人经过交警部门初步处理后可能转移财产,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受害方索赔有困难的,在符合法定条件下,由交警部门出具建议函,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启动诉前财产保全程序,查封肇事车辆,促成调解,确保调解协议履行顺利。四是法律援助。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不成或当事人不愿接受调解的交通事故纠纷,一方当事人起诉到法院的,由区法律援助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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