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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率先开展非监禁刑审前调查工作

来源: 日期:2009-09-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南山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率先在我市实施审前调查制度。日前,南山区司法局完成了两宗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罚的刑事案件的审前调查。审前调查制度的开启填补了我市矫正社会工作领域的一个空白。

  广义的矫正社会工作包涵了司法判决前的社会工作(即非监禁刑审前调查工作)、监禁场所中的社会工作、社区矫正中的社会工作以及刑释解教后的更生康复社会工作等。在现阶段,我国矫正社会工作链尚未形成,司法判决前的社会工作、监禁场所中的社会工作还处于空白阶段,非监禁刑审前调查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环节,是矫正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法院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在审理判决前,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的背景因素、是否具有再犯罪危险、是否可以适用非监禁刑进入社区矫正进行调查分析,并向法院提交书面调查报告。实行非监禁刑审前调查,有利于从程序上充分实现社区矫正刑罚的规范性与适当性。

  南山区实施的审前调查工作由区司法局矫正科工作人员和司法社工通过深入走访,收集被告人家庭、居住社区、原工作单位等信息,在客观评估的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报告涉及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工作经历、性格特点、日常表现、交友情况、社区环境和社会支持网络等。南山区司法局日前作出的审前调查报告之一,对一被告人社会危害性不大,社区服刑较利于其再社会化给出了评估建议;报告之二,对另一位被告人缺少社区服刑的监护人的客观事实予以了说明。

  南山区人民法院将依据案情,结合调查报告对被告人作出相应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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