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进“交警”是宝安区“大调解”模式进一步向职能部门延伸的新尝试,是贯彻落实“三保”工作,积极探索为民、利民、便民的新举措。今年5月份宝安区开展人民调解进“交警”工作,区司法局积极主动与宝安交警大队沟通协调,制定出台了《宝安区司法局、宝安交警大队建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联动互动工作方案》,并下发各街道司法所及交警中队落实。为确保人民调解进“交警”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司法局以西乡交警中队为试点,探索人民调解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西乡交警中队积极配合,主动提供办公场地和设施,并挑选业务骨干作为兼职调解员,西乡司法所派驻2名专职调解员共同开展工作。随后,区司法局又在沙井、松岗、龙华等交警中队相继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各派驻了2名专职调解员,开展交通事故的调解工作。目前,4个工作室已受理134宗赔偿纠纷案件,成功调解121宗,调解成功率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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