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我市人民调解纠纷量稳步增长,全市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34182宗,约为去年全年调解纠纷总量的57%,成功率达96.38%,其中履行32947宗,劳动纠纷、赔偿纠纷、合同纠纷位居前三位,劳动纠纷为13045宗,占总纠纷量的40%,比去年底统计所占比例提高11个百分点,其他传统纠纷调解量所占比例明显下降;公民与法人之间及社会组织之间的纠纷比例上升速度加快,由去年36.11%上升到目前48.62%。我市人民调解基础建设更加稳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向深层次发展。一是“大调解”体系建设初见成效,部门联动合作愈加密切。近年来,我市“大调解”体系建设深入发展,调解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日益显现,各成员单位越来越重视调解职能的发挥,指导调解工作力度明显加强,首选调解的理念进一步树立,引导群众选择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的意识和积极性不断增强。二是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彰显,“三衔接、两结合”工作深入推进。我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不断完善,达2405个,企业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比去年增加400多个,区域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覆盖面逐渐扩大,调解员队伍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与综治、信访工作结合更加密切,截至目前,全市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公安派出所(交警)、劳动、法院(法庭)等部门的调解室达80多个,各类专职调解员近900人。三是人民调解宣传进一步加强,“有纠纷找调解”的口号深入民心。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广泛运用报纸、电视台、电台以及网络等多种媒体,使群众从了解、熟悉到接受人民调解,发生纠纷时首先想到人民调解,并乐意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也积极贯彻“服务年”的工作部署,服务意识不断强化,移动调解室等主动介入上门调解的出现进一步拉近了人民调解与老百姓的距离。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