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一劳教所聘请律师任常年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的优势,确保场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发挥法律顾问的业务优势,代理劳教所参与处理非诉讼民事、经济、行政纠纷以及涉法信访和调解,协助劳教所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场所的合法权益。二是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为劳教所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修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在重大事项上把好“法律关”,协助劳教所机关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场所和所办企业的经济和社会事务。三是以法律顾问为载体,在民警队伍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民警队伍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四是定期组织法律顾问与劳教人员之间进行一对一的沟通与交流,详细了解和解答劳教人员的法律困惑,帮助劳教人员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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