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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以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为组织形式推进大调解工作

来源: 日期:2009-06-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日前,罗湖区在交警大队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再次印证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是推进大调解工作的有效组织形式。罗湖区2004年开始尝试以设立警民联调工作室的组织形式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衔接,并相继在劳动、法院和交警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成功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这一组织形式目前已发展为罗湖区推进大调解工作的重要模式,它具备五方面优势。一是使政府职能部门间的资源得到更好的整合利用,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行政成本。公安、法院、劳动和交警部门提供场地和必要办公设备,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专职调解员的招聘、培训和业务指导,调解规范性和专业性有保障,群众满意度高。二是使人民调解优先原则在最大程度上得到实现,有利于引导群众首选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三是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更紧密,有利于三大调解优势互补,人民调解借助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提高公信力,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利用人民调解灵活便捷和低风险优势轻压减负。四是使人民调解组织更加接近矛盾纠纷源头,有利于人民调解组织第一时间介入,把握最佳时机化解矛盾。五是使公安、法院、劳动和交警部门从繁多的民商事纠纷中解放出来,有利于集中精力打击违法犯罪、改善劳动就业环境以及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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