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院加大对刑事案件附加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将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情况与裁定减刑幅度相挂钩,使部分服刑人员减刑幅度受到较大影响,思想波动较大,一些服刑人员亲属甚至产生“只有花钱才能获得减刑”的误解。针对这种情况,深圳监狱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对刑事案件附加财产刑执行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力度。一是起草致服刑人员亲属的公开信,说明事情原委,驳斥“花钱减刑论”。二是开展刑事案件附加财产刑执行的相关法律专题教育,让每一名服刑人员明白附加财产刑的法律含义及履行的必然性和重要性。同时将刑事案件附加财产刑执行的相关法律知识融入服刑人员思想常规教育考试。三是加强亲情电话、会见通话及服刑人员信件的监管,避免服刑人员向亲属散布谣言或捏造事由向亲属索要钱财。四是在第二批减刑假释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接受财产刑缴纳收据时间延长至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召开前半小时,维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监管改造秩序稳定。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