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市第一劳教所“八个严禁”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

来源: 日期:2009-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市第一劳教所在开展执法管理专项教育整顿活动中,认真落实 “八个严禁”,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一是严禁民警、职工、业务员、员工携带手机进入劳教场所大院。二是严禁员工、业务员利用工作关系跟劳教人员接触交流,利用工作之便帮劳教人员传递任何信息和携带任何东西。三是严禁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大院时,与劳教人员接触和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大院。四是严禁民警、员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我行我素。五是严禁民警制度不落实、打折扣,上班不作为,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六是严禁民警、员工以权谋私,不按规定和制度办事。七是严禁民警、员工遇事不处理、不请示、不报告。八是严禁民警、员工越权处理问题。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