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一是实现社区服刑罪犯公检法司各部门交接环节的无缝衔接,确保减少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4月底,南山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分工负责、密切协用的意见》,在全市六个区中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及社区服刑罪犯无缝交接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杜绝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素质,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自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间,聘请香港督导每周一天对社区矫正专职社工进行业务培训,5次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赴香港进行业务培训,邀请香港警务司官员及戒毒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多形式、多渠道的系统培训使社区矫正社工的专业素质有了很大提升。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助教,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根据每一位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经历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矫正工作方案,对其思想上教育、工作上帮助、生活上关心、心理上感化,转化其对立情绪。成功为23名矫正对象和31名刑释解教人员实施了矫正服务,7名社区矫正对象成功解矫并顺利回归社会,没有出现被接管社区服刑罪犯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实现了有效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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