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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监狱推行人员双向选择制度

来源: 日期:2009-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圳监狱在落实从优待警的基础上,创新人事工作机制,推行人员双向选择制度。制度规定,部门人员每年定期对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选择,政治处于每年3月组织部门人员对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民意测评。机关科室及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测评结果,作为监狱党委评价其是否胜任岗位的重要依据。而对监区长、教导员则依据测评结果给予批评教育、岗位调整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三种处理办法。当部门主要负责人认为某工作人员不适合在本部门工作的,可以随时向政治处提出调离该人员的书面申请,但必须详细说明理由。如监狱党委同意调离的,由政治处通知申请部门和被申请调离人,并组织被申请调离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待岗培训。部门对是否同意接收参加待岗培训人员有决定权。如参加待岗培训人员无部门接收的,则继续参加待岗培训,直至有部门接收为止。年终考核时,参加待岗培训人员仍无部门接收的,按照《深圳市非领导职务公务员考核办法》,安排离岗培训,并影响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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