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司法部法制司司长杜春、中央编办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辉凤带领国家相关部委组成的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组,在省司法厅副厅长黄武、市司法局局长李英才、副局长邹从兵的陪同下到深圳开展社区矫正立法调研。
杜春司长一行与市、区、街道办三级社区矫正机构和机关工作部门的人员进行了座谈,听取了社区矫正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实地考察了两个司法所,并与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了交谈。调研组认为,深圳市从2006年7月开始启动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广东省内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试点工作;率先制定6个主要文件、7个辅助文件的管理制度和36种表簿册;与公、检、法部门建立工作衔接制度;与监狱、看守所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无缝衔接机制;介入非监禁刑罚的庭审前调查工作;率先把社工制度引入社区矫正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杜春司长希望深圳市继续发挥“试验田”作用,着重对社区矫正的性质、定位和适用对象,执行机关及其分工,实施方式及管控措施,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为修正现行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提供依据。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监管机制,加强社区矫正“三支队伍”建设,真正在细化教育矫正方面出成效、出经验。要借鉴发达国家和香港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教育改造帮教安置一体化”的新路子、新模式,为社区矫正立法探索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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