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日前正式挂牌,这是我市在区法院设立的第一家“人民调解工作室”。该工作室于去年下半年开始试运作,是罗湖区大调解体系的重要组织形式。罗湖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立足化解矛盾纠纷,在“大调解”体系下密切合作,严格论证,确保“诉调对接”调解机制开局好,运作规范。一是机构落实,人员专业。区法院在立案大厅提供办公用房、电脑等必要设备,为“诉调对接”提供极大“地域”便利,同时方便群众及时到人民调解工作室接受调解,减少奔波之苦;区财政出资、区司法局负责聘请3名通过司法考试且有相关从业经历的法律本科毕业生为专职调解员,接受区法院和区司法局的业务指导,确保调解队伍的专业化和高素质。二是制度保证。制定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办法对人民调解工作室收案程序进行规范。立案法官对民事纠纷立案审查时,首先对纠纷性质进行甄别,对符合条件的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关系、小额民间借贷等纠纷,建议当事人首选调解。案件经委托进入人民调解程序。三是效力保证。对经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协议,且当事人要求确认法律效力的,由法院审查后制作《民事调解书》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进行确认。《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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