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司法局采取四项措施推进新闻宣传工作的开展。一是完善宣传报道责任制度。将上级下达的宣传工作任务进行调整和分解,层层落实到各科室、司法所,到每一位通讯员。二是健全宣传报道工作网络。重新组建宣传工作的通讯员、信息员队伍,局机关落实主管领导、科长、通讯员三级责任制。三是加强与媒体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交流沟通,及时掌握他们的稿件采用要点,提高上报稿件的采用率。四是提高通讯员的综合素质。采取授课培训、座谈交流和考察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全系统通讯员的写作能力。近日,龙岗区司法局荣获羊城晚报报业集团新闻宣传工作“功勋单位”称号,这是龙岗区司法局在荣获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后的又一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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