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一劳教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信息工作。一是建立信息动态周报制度。从3月1日起,对本周计划内的重要工作动态,在每周星期三前以电话形式报告,并以书面形式传真给上级信息综合部门;未列入本周计划内的重要工作动态在发生的当天报送。二是控制互联网报送。为防止发生泄密事件,除上级要求用电子邮箱上报的信息外,其它一律通过传真渠道报送,其中涉密信息通过密传方式报送上级部门。三是对信息刊物进行改版。为加快信息交流,提高采用效率,将原来的“深圳市第一劳教所信息专报”改版,所有信息包括专项教育活动专刊或者调研论文专刊实行统一编号,统一格式,并标明供稿人,以便以上级部门掌握信息员工作情况。四是对稿件定期统计。为方便上级部门核对和统计,每月将本所上报的信息汇编成表,包括上报日期、期数、标题、供稿人等资料上报给上级部门,确保信息不遗漏、不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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