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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着力从四个环节促进社区服刑人员解矫工作程序化

来源: 日期:2008-12-1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福田区自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积极探索社区服刑人员入矫解矫规范化程序,从解矫前预警、评估、教育和解矫宣告等四个环节抓好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矫工作。一是实行解矫前预警。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执行期限届满15日或30日前,由区矫正办发出《社区服刑人员期满解矫通知书》,向相关街道矫正机构或司法所发出解矫预警,提醒负责监管的街道矫正机构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之日宣告解除矫正。二是建立解矫前鉴定评估机制。主要是由街道矫正机构对矫正执行期限即将届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估。符合矫正期满解矫条件的,由街道矫正机构及时与辖区派出所沟通联系,将解矫对象期满宣告日期向社区工作站(居委会)、社区民警通报。三是加强解矫前教育。由街道矫正机构对将要解除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矫前法制教育、思想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增强其解矫后的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公德水平。四是组织好解矫宣告。在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执行期满之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人员、解矫对象居住地居委会干部或居民代表及其家属到场,由辖区派出所民警宣告解除矫正,并向相关人员送达有关解矫宣告书。同时,于宣告次日将解矫人员转为刑满释放安帮对象,纳入安帮工作范畴,促使解矫对象转化为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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