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狱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关注服刑人员合理需求,保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服刑人员改造质量,增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能力。一是心理矫治惠及服刑人员身心健康。监狱把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纳入健康保障体系,培养心理咨询师壮大矫治队伍,与社会医院开展合作提高矫治水平,设立监狱监区两级机构、制定心理矫治管理制度使工作常态化,积极开展对服刑人员的心理测验、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确保服刑人员服刑期间的心理健康,进而促进身体健康。二是文化建设惠及服刑人员精神生活。监狱大力弘扬主旋律,引导亚文化,多层面多角度地实施监区文化建设。如每月举行升国旗仪式培养服刑人员爱国热情,成立正航管乐队增强服刑人员团队意识,创立《正航导报》、举办歌唱大赛、结合社会热点开展专题文化活动等充实服刑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三是狱务公开惠及服刑人员权益保护。监狱公开执法依据、程序,公开执法结果,采取设立公示栏、实施监狱领导接访、举行减刑假释听证、聘请执法监督员和邀请人大代表巡视等形式,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切实维护服刑人员的人格不受侮辱、人身安全、合法财产以及其他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权利不受侵犯。四是劳动改造惠及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监狱在组织服刑人员进行劳动改造时,严格落实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注重对服刑人员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和生产管理指导,使服刑人员学会生产技能,同时,通过发放劳动报酬使服刑人员享受劳动成果,巩固劳动改造成效,为服刑人员释放后回归社会就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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