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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普法办联合人事局在全市公务员队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培训

来源: 日期:2008-12-02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市普法办联合市人事局于10月、11月在全市公务员队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

  参加此次培训对象涵盖了全市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培训内容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内容、法治政府建设的意义等。每个公务员将接受为期三天的法律培训,其中由各单位自主组织学习和培训两天,集中辅导时间一天,考试1学时。本次培训实行严格的缺位考勤制度,培训考勤占考试成绩的40分,卷面成绩占60分。培训情况和考试成绩将记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的公务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在职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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