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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率先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全面实现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联动机制

来源: 日期:2008-11-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10月24日,福田区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挂牌仪式在华富派出所举行,标志着人民调解和治安调解联动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破解人民调解工作长期存在的机构设置难、人员不足与调解服务水平难以提高的矛盾,福田区司法局大胆创新,充分利用辖区丰富的律师服务资源,在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率先引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机制,按照“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供给模式,政府出资聘请专业律师进驻派出所作为调解员,优化基层调解组织人员配置,实现从“养机构、养人、办事”向“养事不养人”模式的转变。(一)强化了专业管理手段,提升了专业服务素质。引入律师事务所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辖区律师事务所的法律职能和全区4000名注册律师的法律专业优势,对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强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手段,优化了人民调解工作机构,提升了专业服务水平,是新形势下大调解机制的有益探索和新突破。(二)创新了人民调解员选录管理机制。在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的人员管理上,引入了社会化专业运作方式,整合社会资源,由服务供应方的两家律师事务所负责招聘具有法律专业水平的78名调解员,通过公开统一考试的形式,优化了基层调解组织人员配置,避免了人员沉淀,保障了调解员的法律专业素质,解决了人民调解工作长期存在的人员不足问题,提升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的专职性。(三)拓展了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迈向科学发展的道路。新模式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新方法,为在涉及矛盾纠纷较多的职能部门,如法院、交警大队、劳动和信访部门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创造了有利条件。(四)以法律专业水平破解社会矛盾纠纷新特征,提升了现代城区的管理法治水平。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与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化专业中介机构联手协作,强化了化解群体性纠纷、解决突发事件、打击黑恶势力掺杂于社会矛盾纠纷的法治力量,以专业法律水平破解纠纷的“关联复杂化”、“表现激烈化”趋势,同时还迎合了群众“有事找警察”的思维模式和习惯做法,有效解放了警力,解决传统人民调解入口不畅、群众不愿找民调调解的现状,达到了“四赢”的效果,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权威性,为维护社会平安和谐提供了一种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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