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工作动态

新湖政法办建立“12424”工作模式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来源: 日期:2020-02-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落实上级司法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工作部署,新湖政法办主动作为,强化措施,建立“12424”工作模式,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对象防疫工作落实。截至目前,新湖辖区12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和27名安置帮教对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0例,疑似0例,全部人员思想稳定,无一脱管、漏管,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用实际行动间接支援了防疫战。
        强化“1”个责任。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主体责任,全体社区矫正工作者取消休假,投入岗位,全力以赴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严格“2”项制度。一是实行“零报告制度”,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天报告其本人身体、工作和生活状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二是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请销假制度,已请假外出的落实核查,跟踪管理,其余的没有特殊原因一律取消审批。
        开展“4”个排查。给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摸排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是否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摸排近期是否有前往湖北武汉等地情况;摸排近期是否接触过武汉返乡人员;摸排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发烧感冒等情况。针对摸排情况建立台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落实防控措施。
        落实“2”项规定。通过微信工作群推送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知识、线上“学习强国”和视频学习教育等方式强化落实每月“8小时”集中教育学习任务;每天通过电子腕带、钉钉签到和微信核查等手段抓好日常监管,坚决防止脱管、漏管情况发生。
        明确“4”个要求。要求社矫工作者在疫情防控中落实责任,扎实工作,不瞒报,不漏报;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五不”,即不恐慌、不外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求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通风、戴口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争做疫情防控的“宣传员”,增强社会责任感。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