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0〕27号)及《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全市27家司法鉴定机构及456名司法鉴定人提交了《司法鉴定机构清理整顿自查表》、《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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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21日到5月8日,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和市司法鉴定协会工作人员到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司法鉴定机构的实际在岗执业鉴定人数;鉴定人近两年出具鉴定报告情况;文书质量评查;机构认证认可情况及能力验证结果反馈情况、仪器设备配置等事项是否符合设立条件等事项。现场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下发书面《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核查情况告知书》,要求机构对照逐条整改,做到不遗漏不放过,提高了核查的作用和影响。

以本次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自查工作为契机,27家司法机构均修改并更新国家司法鉴定名录网、广东省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基本信息,保障信息系统记载数据完整、准确,与实际情况一致。
通过这次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鉴定执业监督,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促进我市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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