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福永街道司法所为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开展专项讲座,40多位社区矫正人员到场学习。

讲座中,来自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潘俊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与此前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比对讲解,重点解释前者对矫正人员在管理监督方面的方法变化。值得关注的是,《社区矫正法》明确保护矫正人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合法权利,促使矫正对象能更好的配合矫正改造工作的落实。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新法,既加深我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也提高了自身的重视程度,今后定当珍惜自由,好好学习改造、好好做人。”一位矫正人员在会后说道。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当代发展中国家诞生的第一部独立的社区矫正法,既迎合了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要求,也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一项重要标志。
“《社区矫正法》的设立,具有系统指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接下来的矫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我们将不断加深学习,在实践中用好该法,彰显出这部法律“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精神”,福永司法所有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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