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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办事处“三措施”帮扶安置帮教人员

来源: 日期:2020-08-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2020年8月13日,安置帮教人员袁某与执法队工作人员因创文执法工作发生数次摩擦。袁某脾气较为暴躁,为人容易冲动行事,我办高度重视,唯恐其再次产生违法行为,立即召开安置帮教工作会议,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8月14日上午,大鹏平安办常务副主任罗起义同志对袁某进行走访谈话。首先,开展心理疏导。关心袁某最近生活、工作情况,强调有困难,要积极向街道、社区寻求帮助,缓解袁某心理焦躁。其次,面对面进行法治宣传。对袁某讲解相关的法律知识,解读执法流程、使其明晓违法行为及其危害性。最后,罗主任对袁某前日的不当言论与过激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事后,袁某表示自己确实行为不当,虚心接受批评教育,承诺不再犯同样的错误,积极支持并参与创文行动,并感谢大鹏司法所的多次关心与帮扶。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目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无法可依的难点,如何帮扶好安置帮教人员,我办采取三步走措施:一是开展心理疏导。刑释解教人员心理健康问题十分重要,防范再犯罪就要从“心”出发,开展心理疏导工作是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前提。二是对点宣传法治教育。安置帮教人员都受过法律的处罚,但仍有部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做好相应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是重中之重。三是适时开展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安置帮教人员的错误行为,要敢于及时批评指出并纠正“勿以恶小而为之”,从源头遏制再犯罪。安置帮教工作既要打出“法治牌”,又要打好“人情牌”,多措并举管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推动形成社会治理新格局。

       历史背景:袁某为大鹏司法所重点关注安置帮教人员,其因犯非法经营、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于2007年4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个月,于2018年11月30日刑满释放,我办2019年1月15日正式接收袁某为安置帮教人员。2019年袁某因不满身份证办理进度问题,多次做出过激行为,经新区政法办司法科、大鹏办事处多次协调,多次到公安部门协商,最终为其妥善办理身份证件。2019下半年因不动产纠纷,袁某找新闻媒体介入,造成舆论压力,经大鹏司法所、鹏城社区调解,袁某与其姐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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