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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龙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方案被评为全省教育矫正“精品工程”优秀矫正方案

来源: 日期:2020-08-2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广东省司法厅社矫局开展教育矫正“精品工程”和社区矫正法宣传主题微视频征集活动以来,在市、区司法局的积极动员、精心指导下,宝龙街道高度重视,司法所积极参与,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依据典型个案,按照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原则,撰写了《社区矫正对象刘某的矫正方案》,经过层层筛选、逐级审核报送,被评选为全省教育矫正“精品工程”中的优秀矫正方案。

       矫正方案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基本依据,决定了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和侧重点。依据《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应根据裁判内容,社区矫正对象个人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从而有计划地、科学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

       社区矫正对象刘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而犯罪。自刘某入矫以来,宝龙街道司法所通过入矫教育谈话、开展入矫前心理测评、定期家访等方式,对刘某的犯罪原因、身体状况、心理特点、家庭关系、生活习惯、过去重大的人生经历事件等方面进行详细了解和掌握,发现刘某是一个存在复杂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患有睡眠障碍且人际关系互动失衡,有较大程度的抑郁情绪和负面心理,有轻生危机;二是家庭关系不和谐,家庭以外的人际关系单一,家庭与社会的系统支持功能无法有效发挥;三是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的犯罪行为存在认知错误;四是面临重新就业的问题。

       在全面分析、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宝龙街道司法所按照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的原则,把维护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重点介入刘某的心理健康问题,结合刘某渴望获得亲情支持、社会支持以及就业等方面的需求,制定了社会力量参与、发掘刘某潜能以达到解决问题,促进个人发展的个性化矫正方案。从以下四个方面优化了教育帮扶的举措:一是进行危机干预,缓解焦虑抑郁心理,改善睡眠状态;二是改善家庭关系,主要是父子关系及其与前妻和女儿的关系;三是鼓励通过公益活动,扩大社会支持网络;四是协助解决就业问题,改变就业理念,促进就业。

       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改变了刘某对犯罪行为的认知,其法律意识得以增强;通过专业个别化的心理介入,刘某目前情绪稳定,心态乐观,不良情绪得以消除,家庭关系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发挥“党群+社矫”模式作用,增强了刘某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度,扩展了社会支持网络,实现了再就业,很好地实现了预期目标。

       宝龙街道一贯坚持规范化矫正,精准化矫治,刘某的案例既有个性,又有共性,根据刘某的实际情况制定的个性化矫正方案只是宝龙街道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的一个缩影。

       随着《社区矫正法》的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已经迈上新台阶,将不断向规范化、精准化矫正深入推进。今后,宝龙街道司法所将继续严把质量关,不断提炼、总结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制作精品方案,打造优秀、典型案例,发挥案例的指导示范作用,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切实将日常监管与教育帮扶抓实、抓牢,促进宝龙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向“专精深”的更高水平发展,为龙岗区社区矫正平安和谐奉献宝龙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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