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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在深圳揭牌

来源: 日期:2021-05-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5月21日下午,由深圳市司法局为主管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正式揭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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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是民营经济飞速发展的城市,商事纠纷频繁,商事纠纷数量常年居于高位,因此创新和完善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商事纠纷提供高效便捷、亲商友商的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意义重大。作为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的成立为全市商事调解组织提供了交流的平台,也为未来制定和规范行业规则提供了探索平台,更为政府依靠社会团体的力量推动行业治理、促进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持。可以说协会的成立是深圳法治创新的又一举措,对促进深圳市商事调解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副局长刘桂林表示,调解是高效灵活的程序,比起诉仲裁等其他争议解决程序更具有优势。近年来,商事调解在前海得到了进步和发展,调解规则的衔接、调解员队伍的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大大提高了前海的国际化。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作为全国首个有关商事调解的专门协会,要强化民间商事调解的角色优势,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培养国际商事高层次的国际人才,为中国调解走向世界提供深圳的方案和样本。

  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指出,商事调解在制度化建设方面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受到规则缺失、人才短板等诸多挑战。作为市商事调解协会的主管单位,深圳市司法局将与各商事调解的会员一起,把握时代机遇,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大胆创新,广泛宣传,积极开拓,不断进取,加强行业管理和人才培养,完善相关机制,促进合作交流,全面提升商事调解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打造湾区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努力。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表示,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需要分类施策,将一般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相区分,因两者主体不同、交易目的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随着“双区”建设的推进,深圳的跨境商事纠纷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这对商事纠纷的解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商事调解协会的建立可以满足深圳多元纠纷化解的需求。深圳中院作为商事调解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将助力深圳商事调解协会的有效、高效开展工作,把深圳打造为商事纠纷,特别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最佳实践和优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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