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布的《关于公布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中,深圳市司法局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深圳市市直机关共有6家获评)。
自2013年以来,深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尤其近两年,局办公室将节能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好成效。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建。局机关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同志及物业节能管理员为组员负责局机关公共节能工作,同时将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二是加大节能宣教力度,提高节约意识。通过大厦一楼LED显示屏、海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分别在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低碳日宣传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印发宣传册,营造了良好节能氛围。三是大力开展绿色出行、绿色办公行动。加强局机关办公设备采购及使用管理,推广更新绿色节能产品,严格监督物业加强水、电、燃气、空调等节能管理工作。通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在六年多来的节能工作中,更进一步树牢了局机关干部职工自觉节约意识,养成了主动节约好习惯,形成人人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有效降低了机关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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