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闵齐双等 24 位代表:
人大建议第 20240095 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加大扶持商事调解组织发展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为建议内容对进一步推动我市商事调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组织业务处室专门研究,安排专人办理。现提出如下分办意见: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营造商事调解发展氛围
2023 年 3 月以来,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联、深圳证监局、各区司法局等部门共同举办了 5 场深圳市商事调解宣传推广主题活动,累计超过 300 家企业、商协会等单位参与活动。活动还推行调解优先计划,推动了市商事调解协会与 67 家商会、协会、企业代表签订“调解优先”倡议书,约定在签订合同时积极把商事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今年 3 月,市司法局、市商务局支持举办 2024 年口岸营商环境讲坛第一场,福田区鹏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受邀宣讲,到场企业近 130 家。通过不同平台发布商事调解政策解读、工作动态、案例等,设计并发布了深圳市商事调解形象标识、宣传册,稳步助推商事调解具象化和生活化,融入市民公共生活,进一步提高商事调解的触达率。
(二)完善商事调解员资格认证和培训机制建设
指导市商事调解协会发布《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商事调解员资格评审规则(试行)》,探索社会广泛认可的“调解员”职业化路径。开发国内首个商事调解员系统培训课程,邀请域内外专家担任导师,就商事调解基础理论、谈判和沟通技巧、调解程序以及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开展培训。
(三)探索开展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自律管理
2023 年 12 月,指导市商事调解协会印发《深圳市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指标(V1.0)》,拟率先采用积分制,由商事调解协会对全市商事调解组织等级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大力推广商事调解。支持“湾区调解员”商事调解宣传活动,拟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深圳调解周”活动,联合市工信局、市商务局邀请企业参与活动,鼓励企业签署“调解优先”公约,承诺和选择将调解作为解纷首选方式,畅通调解自收案件渠道。
二是培育商事调解标杆机构。支持商事调解组织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交流合作,组织国内、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交流协作,重点培育几家基础好、实力强的调解机构作为标杆,对整个行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推动国内高校加强与境外高校交流合作,共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争议解决人才,联合高校举办专业商事调解组织主题招聘会,招引年轻后备力量加入调解队伍。
三是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开展商事调解组织等级评定工作,联合境外知名调解机构开展商事调解员培训课程,探索资质认证体系,通过规范行业秩序,形成正向反馈机制,激励商事调解组织开展自我革命、自我造血,提高服务质量赢得市场,提升行业整体地位。
四是加强司法力量,为商事调解组织长期发展保驾护航。全面开展商事调解立法工作,配合司法部、省司法厅开展商事调解立法调研,探索深圳经济特区自行立法调研,推动商事调解规范化发展。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推行特定类型矛盾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引导保险证券、房产物业、消费维权、涉外涉港澳台等基层常见纠纷在诉讼立案前得到有效分流和过滤,提高商事调解组织受案数量和质量。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自收案件司法确认等配套制度,保障调解协议的执行,为商事调解市场化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函。
深圳市司法局
2024 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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