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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40266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 日期:2024-10-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吴鹏程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40266号提案《关于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职业打假人滥用投诉举报问题治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收悉。《建议》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单位分别办理。经研究,我局提出以下答复意见:

  《建议》提出:“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建议用特区立法权进一步明确甄别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的标准,对确认是职业索赔人的纳入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并认定其不具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不支持举报奖励等。”该建议对进一步建设放心消费环境,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市已出台相关法规,对职业打假人恶意滥用投诉举报行为进行限制。根据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我市积极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顺利出台。《条例》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制定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对以索赔、举报所得为职业收入的行为予以规范,查处以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等为名的敲诈勒索行为。”《条例》明确投诉举报异常名录等有关制度,有利于减少因职业打假人恶意滥用投诉举报导致的司法行政资源浪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建议,我局将继续做好有关立法工作,促进深圳法治建设进一步发展。

  此函。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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