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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20240491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来源: 日期:2024-10-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尊敬的张琼委员:

  政协提案第20240491号《关于深化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的建议》收悉,我们认为提案的建议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深圳社会治理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提案由我局主办,市委政法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会办单位。我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组织业务处室专门研究,安排专人办理,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于示范引领,建强配齐调解队伍

  一是多措并举推动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23年12月市司法局联合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将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员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和职业水平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深化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路径。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特邀调解员专业化定位,广泛鼓励各行各业人群参与调解,在全国率先聘任外籍和港澳台地区调解员,重点针对跨境纠纷实行多语种调解,并在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中适用域外法,特邀调解员跨境纠纷多元化解能力突出。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纠纷调处能力。2023年10月市司法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总工会举办了深圳市首届调解员职业技能竞赛,以竞赛促进业务水平提升,不断增强调解员队伍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市司法局还联合市人民调解协会连续两年组织调解骨干前往中共诸暨市委党校开展“枫桥经验”专题业务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员达6587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1751人,专兼结合、以专带兼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初具规模。

  (二)关于全面覆盖,织密筑牢调解网络

  深圳市人民调解已全面覆盖镇(街道)、村(社区),还覆盖了医疗、物业管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旅游、物流、展会等行业或领域,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大调解网络,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半小时”服务圈。截至目前,全市共备案人民调解委员会1100个,成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1个,个人品牌调解室76个,派驻调解室335个。

  (三)关于科技赋能,强化调解工作智慧支撑

  市委政法委正在探索搭建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管理平台,统一群众上报入口,推进调解资源和调解对象高效匹配,实现矛盾纠纷高质量高效率调解。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融平台”数字解纷平台,已实现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阅卷等功能,同时整合调解资源,为行业协会调解员、调解组织提供便利。

  (四)关于健全机制,优化调解工作管理体系

  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健全矛盾纠纷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日常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努力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统筹商会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和律师调解、公证调解等调解资源、力量,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今年上半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基层纠纷排查16016场次,共调解矛盾纠纷48736件,其中调解成功47366件,调解成功率为97.1%,疑难杂症案件3006件。

  (五)关于厚植调解文化土壤,涵养和谐解纷社会氛围

  一是积极开展调解宣传工作。市司法局上半年在“深圳司法”新媒体矩阵、深圳报业媒体矩阵发布优秀调解故事33篇、“枫桥经验”新闻稿7篇,充分展示调解工作成果;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普法宣传,推动“少讼无讼”社区建设,打造“微法庭+”系列普法解纷品牌,“社区微法庭”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二是完善人民调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机制。市司法局一季度组织开展了全市人民调解优秀案例和优秀卷宗评选活动,发挥优秀调解案例和调解卷宗的示范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我们将坚持党对调解工作的领导,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采取积极举措整合调解力量,提升调解质效,创新调解方法,夯实调解保障。

  (一)推进统一的调解数字化建设

  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速推进全市统一的调解数字化平台建设,将调解申请、受理、归档、衔接以及调解组织、调解员管理、信息共享等功能同步实现,提高调解工作效能。

  (二)强化调解组织和辅助力量建设

  规范各类调解组织依法依规设立,积极推进个人调解室、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更新完善各级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吸纳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和仲裁员、行政复议人员等充实调解力量。

  (三)探索实施调解员分级分类管理

  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员职业评价体系,完善调解员等级评定制度,全面提升调解员管理水平。积极推进2024年深圳市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对全市两级法院特邀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进一步完善等级调解员名册,提高调解员队伍凝聚力。

  (四)抓好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特定行业调解工作,继续向消费、旅游、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新兴领域拓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对接联动,规范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加大力度统筹调解工作协调发展

  组织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传达、部署全国和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为我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的实践要求,出台任务分工方案,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商事调解衔接互动。

  (六)全面推进调解宣传工作

  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举办深圳市第二届调解员技能竞赛,以赛带训,全面提升调解员综合能力。通报表扬一批在调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一步增强调解员荣誉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一区一品牌”选树工作,提炼总结我市具有推广价值的调解工作优秀做法和经验,提升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质量。

  专此函复。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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