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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1002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 日期:2025-12-0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郭丽、何锐军、刘南筠、张天奉、张珂、曾常青、曾迈、朱文豪、胡春华、赵广群、邱铨、闵齐双、黄振辉:

  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51002号《关于多方位支持深圳跨境法律服务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梳理,围绕支持深圳跨境法律服务发展,现将一系列工作开展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政策协同联动

  市商务局积极配合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修订,参与河套合作区相关立法工作会议,加快深港两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为深港合作创新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列入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立法计划,邀请法律专家、资深律师等参与政策起草和论证,加强金融和法律服务协同互动,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力量提高立法质量,围绕创业投资在“募投管退”等方面的痛点堵点,营造良好的创业投资生态环境,助力我市“20+8”产业集群发展。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配套制度,发布《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加强对绿色融资企业及绿色融资项目评估认定的管理。出台实施《深圳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办法》,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提升金融双向开放水平。2025年2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前海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2025-2026)》,从7个方面提出26条举措,进一步支持前海建立健全以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深化与香港金融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促进深港两地之间金融服务业的开放与联通,通过依托前海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战略定位,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金融环境,提升深港两地金融发展能级。

  二、关于凸显地域政策优势

  一是市司法局指导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成立涉外调解工作委员会,制定《深圳市涉外调解员名册管理办法》,强化协会对涉外调解工作的统领。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选任工作,共计12名深圳调解员加入《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名册》。与香港知名调解机构合作举办首届鹏城精英培训班,12名调解员参加并获得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颁发的“认可商事调解员”证书。2025年5月,指导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举办香港调解文化宣传活动,邀请香港律政司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顾问小组成员黄善端、香港调解联盟会长陆庭华交流分享,活动共吸引深港两地律师、调解员及企业代表等近2000人线上线下参加,进一步提升调解员的跨境法律服务专业能力。

  二是仲裁院充分发挥“双城两院”(仲裁院及其在香港设立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新发展格局优势,进一步帮助中国企业“走出去”。2021年5月,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正式启用《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在规则设计上借鉴国际通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内容,极大地方便境外人士理解和使用,与仲裁院形成“双城、双院、双法域、双法系、双规则、双名册”的“六双”差异化特殊优势和“对冲”跨境争议解决机制,为境内外当事人特别是“走出去”中国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更加公平多元的争议解决选择和法律保障。

  三、关于提升跨境法律服务能力

  一是开展涉外法治实战营活动。市司法局紧扣企业出海过程中紧迫的法律服务需求,搭建实战交流平台。每月邀请华为、中兴等法务团队,通过案例剖析、风险推演等场景化训练,与中小企业分享企业出海法律风险应对、国际商事纠纷解决、跨境合规管理等实战经验,为大中小企业搭建政企、企企交流平台,以实战化路径为企业“走出去”筑牢法治屏障。今年拟服务300家中小企业,护航深圳企业稳健发展。

  二是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今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揭牌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在深圳大学(丽湖校区)举行。4月中旬,举办首期涉外法治人才培训班,40余人参训。

  三是举办华语律师大会(华语律师深圳行)。2023年和2024年,深圳举办两届华语律师大会(华语律师深圳行),邀请海外华语律师、外国律所、国际组织等代表参会。2023年大会正式发布了“华语律师深圳倡议”,2024年大会签署“全球华语律师合作网络”共建协议,上线“法律服务全球通”平台等,为国外律所和国际组织加强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四是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储备。市司法局指导市律协制定各类团库评选标准,联合市商务局、市律协组建涉外法治服务团,共有106名律师成员;成立深圳市涉外领军人才库、新锐人才库,现有1008名律师入库。设立海外应诉专家库,遴选涵盖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海商海事等9个方向,54名优秀涉外律师加入;推动在深执业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进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库(300余人),为国内外企业跨境投资、贸易合作等经营活动做好涉外法律人才储备工作,鼓励涉外律师积极参与国内外企业跨境项目。

  四、关于强化跨境法律服务资源协同

  一是积极搭建律企交流平台。在市司法局指导下,先后推出深圳法律服务博览会、华语律师大会(华语律师深圳行)、商务法律服务月、深港法律实务对接推介会等系列活动,累计吸引律师、企业法务、行业协会代表等千余人参与交流,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培训等方式形成服务合力,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律服务业知名度、影响力,推动形成富有深圳特色的靓丽“名片”。

  二是聚焦重点争议解决领域。仲裁院坚持服务大局,聚焦金融证券、高科技知识产权、海事海商三个重点行业,建设三大平台,满足企业专业化的争议解决需求。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为平台,重点服务数字经济、能源、半导体与集成电路、先进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解决纠纷;以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为平台,高效化解金融与资本市场领域纠纷,并被国家发改委列入向全国推广的深圳综合改革试点18条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以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为平台,加强海事海商纠纷解决服务供给,更好服务“出海”企业,服务 高水平对外开放。

  三是加强商事调解组织对外合作交流。多家调解组织与大湾区多家法院、仲裁院建立了诉调、仲调对接合作关系。多家调解组织还与境外仲裁机构、调解中心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与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SIMC)、大韩商事仲裁院(KCAB)、希腊替代性纠纷解决中心(ADRPOINT)等国际调解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瑞中法律协会、日内瓦国际调解中心等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香港国际调解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等12个国家和地区的34家机构达成战略合作。2023年,“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市福田区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分拨中心”“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三个国际化法律服务平台相继落户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在河套构建起“三大中心”协同联动的国际化法律服务新格局,形成了咨询、调解、仲裁、诉讼、公证“一站式”国际化法律服务的新体系。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连同相关部门充分用好深圳经济特区立法权,在重点金融领域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制度型扩大开放和先行先试,精准对接企业涉外法律服务需求,在福田、前海等金融集聚区加强金融法律服务资源建设,支持金融领域跨境法律服务发展,提高跨境金融项目和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水平。同时以法治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奖励体系为契机,积极发挥人才奖励政策的激励作用,引进和储备一批具有处理涉外事务实战能力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提升跨境法律服务保障能力,为深圳企业全球化发展构筑更具韧性、更接轨国际的法治屏障,助力我市打造开放型经济新高地。有力助推深圳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金融中心,更好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

深圳市司法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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