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洪委员:
根据政协深圳市委办公厅《关于对2017年提案办理答复为B类的提案开展跨年度办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提案《关于打造法治软环境 提升法治新高度的提案》(第20170145号)追加答复如下:
一、关于打造深圳法律文化建设新阵地方面
经与深圳市文体旅游局电话沟通,在此方面暂无实质性推进举措。
二、关于打造深圳法律公共服务新阵地方面
2018年1月23日,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意见》,提出“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总抓手”,“着眼于健全完善符合国情、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深圳实际,司法局已启动将强戒二所干警生活基地改造成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完成了项目申报。中心将采取业务部门派驻人员,政府购买服务或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等形式整合服务资源进驻。各区、街道实体平台采取“3+X”的建设模式定位功能职责,即在原先已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等服务的基础上,推动将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监所远程视频会见等职能逐步纳入实体平台服务内容。
具体到法律援助工作方面,一是与深圳本土高科技企业合作研发智能法援机器人“小法”,配置到全市各区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前沿人工智能技术为市民提供包括法规查询、诉讼引导以及实体问题分析在内的7×24智能解答服务,首开全国先河将人工智能应用于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开启智能机器人服务法律援助新时代。二是探索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援助。6月8日,蒋溪林局长专门带队拜会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深圳市委会主委黎军,就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事项合作进行研究探讨。
三、关于打造深圳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阵地方面
一是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推动设立了市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龙华区婚姻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富士康科技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室、龙岗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二)推动开展律师调解工作。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市律协成立调解中心和驻中院调解室,在全市开展律师参与诉讼调解工作,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
此函
深圳市司法局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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