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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关于2019年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第20190666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日期:2020-07-3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司函〔2020〕41号

张斌委员:

  您在2019年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深圳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地区法律服务行业深入交流与合作》(以下简称“《提案》”)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律师工作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意见。经研究,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进涉外人才与高端人才,建设深圳大湾区国际律师学院

  (一)我局高度重视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2019年5月,我局协同市律师协会启动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组建了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深圳市涉外律师后备人才库、知识产权律师专家库。截至目前,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库含83位律师、后备人才库含53位律师,合计136位。市律协于2019年10月组织了22名律师赴美国国际法学会(ILI)学习,内容包括美国法律体系介绍、国际贸易法律体系和海关议题及区域贸易协定、特朗普政府自贸协定安排、反补贴、反倾销、非关税壁垒、美中贸易关系、知识产权与跨境并购、新兴中美跨境业务、跨境并购、工程融资、赴美贸易风险分析与预防等课程。

  下一阶段我们将争取推动《深圳市促进律师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出台,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引进法律人才的力度,一是加强律师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律师人才目录库,建立健全领军人才、骨干人才、青年人才等律师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加强律师行业后备人才培养,鼓励我市律师事务所设立大学生实习基地,实施大学生实习补助项目;二是积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的开放措施,支持粤港澳三地律师协会举办各类法律人才交流活动,对纳入年度法律人才交流计划的活动,考虑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费用补助;三是制定《深圳律师业涉外法律服务业开放行动计划》,鼓励我市律师事务所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代表机构,与境外法律机构建立联合经营和业务联盟关系;建立完善涉外专业法律人才库,建设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引导有关管理部门、涉外业务机构、商会与律师行业开展深度合作,考虑按照一定的标准资助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国际性的律师活动或会议。

  (二)在条件成熟时积极推动大湾区国际律师学院建设

  在我局指导下,市律协已于2019年成立了深圳律师行业党校和深圳律师学院,为加强深圳律师党性锻炼和提升律师业务水平提供了新平台。

  经初步了解,市教育局也非常支持强化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现阶段该局的工作重点是支持现有高校法学院国际化、高质量发展,鼓励相关法学院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开放发展大格局,加强与港澳高校法律系的双向交流,培养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需求国际化、高层次、实务型法律人才。目前我市有深圳大学和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开设了法律专业。

  今后我局将继续积极请示省司法厅,并商市教育局、市律师协会,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并在条件成熟时推进大湾区国际律师学院的筹备建设工作。

  二、关于利用特区立法权,出台政策扩大港澳律师的执业范围,降低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门槛

  港澳律师的执业范围目前由国家司法部及省司法厅相关规定规范,我市遵照执行。但有关扩大港澳律师执业范围,降低港澳律师在深圳执业门槛的需求,我局一直都非常重视。

  2019年11月6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会后特区政府公布了16项惠港、惠澳政策措施。在扶持专业界别方面,司法部同意允许香港法律执业者同时受聘于一至三个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的聘用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司法部也同意允许符合资格的香港法律职业者通过特定考试取得大湾区珠三角九市的执业资质,从事一定范围的内地法律事务。我局将积极配合司法部相关惠港惠澳工作具体措施的落地和执行,为拓宽港澳律师的执业范围,降低执业门槛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今年我市已启动《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的修订工作,在新修订的内容中,我局会建议增加有关便利港澳籍律师执业的相关内容,包括执业范围的扩大、合伙联营所的联营方式的多样化及税收优惠等方面,并在《条例》修订过程中积极争取得到司法部、省厅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为扩大港澳律师在我市执业范围、降低执业门槛提供法律依据。

  三、关于鼓励在深圳成立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律师事务所

  深圳现有多家联营律师事务所,积累了较丰富的联营经验。同时,我局也积极创设条件为联营所的发展壮大提供支持。近年来我市打造了全球华语律师服务平台——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会同香港全球华语律师联盟,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联络动员华语律师(包括机构),联络国内优质律师资源,成立了首家以华语律师为主要成员的国际性法律服务平台--全球华语律师服务平台。同时,与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打造了全球华语律师合作网络平台,现在平台上已有来自45个国家、1000多位华语律师。另外,蓝海中心法律查明专家库也支持广纳在各业务领域具专长的香港律师和香港大律师加入法律查明专家名单。截至目前,蓝海中心法律查明专家库名单中,已有70余位个人香港专家及多位澳门专家,覆盖了常见的合同法、公司法、担保法、婚姻家事法等领域,以及商业法、金融法、保险法、破产法、劳动法、竞争法、仲裁调解及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

  现阶段,我局受省厅授权委托,实施律师相关的法定行政许可审批事权,我省现有法定审批事项暂时没有关于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律师事务所等规定。下一步,我局将在前述律师交流服务平台基础上,继续一如既往支持行业协会推动大湾区法律服务执业联盟的建立与发展。并就中外合作、中外合资律师事务所的探索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积极向司法部和省厅汇报并争取支持。

  四、关于探索法律服务行业对外开放的方式与途径,增强相关行业的服务开放性,及建议深圳成立更多专业性、针对性强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实际工作中,法律服务与其他专业服务(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在具体服务过程中的联系越发紧密。但是我市现在还没有相关工作机制。因此,为进一步发展大型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国际化、规模化水平,将其他专业领域人才纳入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是当前经济和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需要。我市拟于近期启动关于专利代理人、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员担任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的试点工作,以期进一步拓宽律师服务领域,为未来成立更多专业性、针对性强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打下坚实基础。

  同时,我局一直都非常重视并且支持律师事务所涉外人才的培养和涉外业务的拓展,并且在每年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审核工作中将律师事务所涉外业务的开展和涉外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审查内容。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重点引导并支持在我市成立更多专业性、针对性强的国际性律师事务所,为我市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涉外法律服务。

  综上为我局关于提案的答复内容。真诚地欢迎您继续关心、参与深圳律师行业的改革与发展,并欢迎您继续以各种方式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复函。

深圳市司法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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