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法律工作人员2名,此岗位为专职工作岗位,受聘人在聘用期内不得同时在外担任法律顾问或从事本办以外其他律师业务等各类工作。
二、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
(二)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取得律师资格;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团队精神;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未曾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五)公开发表过法学专业文章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5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者电话方式报名。电子邮箱:xzfyc@sf.sz.gov.cn。电话:88101165。
(三)报名资料:
1.《法律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3.个人公开发表的法学专业文章及其他学术成果;
4.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请将上述资料扫描后压缩为一个电子文档,文档以报考人姓名命名。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8101165,徐小姐,受理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法律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