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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友会”需谨慎,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案以案释法

来源: 日期:2020-07-13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

  案例类型:行政处罚

  案例报送时间:2020年 7 月 6 日

  供稿:(深圳市民政局)

  审稿:(深圳市司法局)

  检索主题词:校友会;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取缔;社会秩序

  案例报送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邮编:518034

  电话:0755-83058828

  二、案例正文采集

  【案情简介】上级部门向深圳市民政局转来“深圳某MBA联合会”(某为一高校名称)涉嫌系非法社会组织的线索。经立案调查,确定“深圳某MBA联合会”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深圳市民政局通过“深圳某MBA联合会”的宣传网页查到“深圳某MBA联合会”的负责人系杨某,并对其进行了约谈。据杨某解释,“深圳某MBA联合会”是由他负责发起的,初心只是想搭建高校MBA学院的公益交流平台,平时会根据各校友的需求,举办体育比赛、登山、学习参观以及论坛讲座等交流活动,虽未经合法登记注册,却没有开展过危害社会的任何活动。经核查,“深圳某MBA联合会”约有松散“会员”2000人,先后主办了“潮生活游学日”“证券投资模拟交易大赛”“形象代言人公益大赛”“MBA主席大湾区高峰论坛”等活动,确实构成了主体未经登记,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了活动的违法事实,确定为非法社会组织。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深圳市民政局对其进行依法取缔,并对相关组织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调查与处理】深圳市民政局2020年4月2日对“深圳某MBA联合会”进行立案调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等查询,确定“深圳某MBA联合会”没有进行社会组织登记;2020年4月3日,对“深圳某MBA联合会”的负责人杨某进行询问调查。经调查,深圳市民政局认定“深圳某MBA联合会”主体未经登记,以社会组织的名义开展了活动,为非法社会组织,深圳市民政局依法对“深圳某MBA联合会”予以取缔。

  【法律分析】本案中,“深圳某MBA联合会”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的名义进行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没收非法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深圳市民政局对该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本案中办案部门受理案件合法,调查取证及时充分,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条文准确,处理结果恰当。

  【典型意义】该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非法社会组织案例,依法予以取缔具有明确的示范作用。深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拥有和吸引着大批的高素质人才,也吸引了大批高校在这里设立研究院、开办MBA异地班,因此深圳的MBA人才数量也很多,游学活动也逐渐流行起来。“深圳某MBA联合会”就是借这样一个背景来迎合人们的需求,通过组织各种游学、交流等活动,吸收会员,逐步发展壮大。

  本案具有良好的警示作用,给那些类似的非法社会组织敲响警钟,不能超越法律法规的范围随心所欲地开展活动。依法依规是对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要求,执法机构会继续守护社会组织的环境,坚决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组织生根发芽的土壤,让社会组织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在深圳奋斗、创业的广大高校毕业生,校友之间经常会开展各种交流、联谊等,但如“校友会”未经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一定不能打出“校友会”的名义在社会上活动。同时,市民朋友在参加各种游学活动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合法登记的正规机构,并严格核查机构的各项资质,保障自己的权益。警惕那些看起来“高大上”的机构,不要让非法社会组织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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